政策法规

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治火。

   二、防火巡查、检查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巡查与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将检查记录和情况书面呈报馆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给予整改。

   3、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整改的,根据情节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1、随时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记录。

   4、发现火灾时,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在消防部门未到达现场前,应组织全体职工开展自救,减轻损失。

   四、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展厅、各办公室下班后,应认真检查,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