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博物馆于2009年筹划创建,2010年正式对外开放。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优秀历史文化窗口作用。
正安县博物馆组织机构与编制自创建以来经历以下几次改革:
2011年为推进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着力打造“尹珍文化”品牌,更好的保护和研究“尹珍文化”。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正安县尹珍博物馆,与正安县文物管理所合署办公,增加事业编制3名,增加后,其事业编制为6名,设所长(馆长)1名。其余机构编制事宜维持不变。
2013年为进一步规范文物管理,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经2013年6月27日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将正安县文物管理所(尹珍博物馆)更名为正安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正安县博物馆)。其他机构编制事宜维持不变。
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经2020年12月17日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正安县博物馆与正安县文物保护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其机构规格与正安县文物保护所保持一致。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