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博物馆安全管理制度

 

博物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博物馆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博物馆利益,保障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二、保护、爱护博物馆的公共财产,维护游客的利益,敢于同一切破坏、故意损害及盗窃等不法行为作斗争。

    三、严厉禁止非法邪教、封建迷信、赌博等不法活动进入博物馆。

    四、发生游客纠纷,应积极劝阻,一旦事态扩大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拨打110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严密监控,并及时反馈馆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六、各岗位安全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提示、警告、标示,适时按有关规定向游客经行安全提示。

    七、保安人员认真执勤,不间断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尽快排除隐患。

    八、对博物馆的其他服务设施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九、熟悉用电常识,经常检查使用的各种电器、插座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保证安全用电。

    十、保安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博物馆内如有大型活动或游人堵塞或遇重大突发事件时,要服从领导调配,维持好秩序,正确疏导游人,防止游人挤踩伤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安全。

    十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保证随时正常使用,设立防火标志,直管醒目,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博物馆。

    十二、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